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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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2009级学生到北京地区5家医院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2 浏览次数:325

2009级:

    根据学校全过程教学改革要求,经与北京地区5家医院联系协商,北京市海淀医院等5家医院接收我校临床医学学生前往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院概况

    1.北京市海淀医院

    集医疗、科研、教学、防保于一体的具有较强实力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设计床位900张,共有40多个临床医技专业科室,包括内科、普外科、骨科、妇科等传统科室及脑科中心、心脏中心、基因中心、移植中心、导管介入科、窥镜中心、血透中心、弱视治疗中心、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等一系列新技术科室;共有24个住院病区及CCU 、ICU、RICU等重症诊疗体系。

    2.航天总医院

    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市级综合职工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地处丰台区南苑东高地,现有16个病区,开放床位550张,分38个临床、医技专业科室,共有员工1180名。

    3.航空总医院(361医院)

    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是北京市规划十大发展区域之一的北苑地区医疗中心、联合国和卫生部授予的爱婴医院、中国医院协会授予的“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北京市首批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

    4.解放军466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原解放军北京466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部队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现特设微创妇科中心、泌尿男科中心、生殖医学中心、肿瘤治疗中心、骨科诊疗中心、白癜风治疗科研中心,医院专业设置齐全,共设21个科室,45个专业,有9个专业为空军医学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其中心血管内科和胸心血管外科为空军医学研究中心

    5.武警总医院

    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设置专业科室71个,配有各类设备总价值逾6亿元,拥有各类专家200多名。医院先后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武警部队医师进修学院”、“国际救援医疗队”,并为第四军医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等教学医院,承担了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带教任务。

    二、相关费用情况.

医院

人数

实习费用标准

住宿费用标准

管理费用标准

海淀人民医院

30

200元/人月

500元/人月

60元/人月

航天总医院

30

400元/人月

380元/人月

60元/人月

航空总医院

30

400元/人月

380元/人月

60元/人月

解放军466医院

30

150元/人月

450元/人月

 

武警总医院

60

500元/人月

380元/人月

60元/人月

    三、具体安排

  (一)选拔办法

    1、选拔原则:实行信息公开、条件公开、选拔和推荐办法公开,在学生自愿和学生家长同意的基础上,学生自愿报名,学校公开择优选拔;本次选拔未通过的学生还可以继续参与2013年5月的实习分配。

   2、选拔程序

 (1)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

 (2)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申请,交到辅导员处;

 (3)辅导员审核: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科考试成绩情况进行排名选拔;

 (4)确定选派实习学生名单并公示;

 (5)实习编组并选定学生负责人(实习组长);

 (6)实习前培训指导;

 (7)派往医院实习;

 (二)时间安排

   2月23日至2月25日:学生自愿报名

   2月26日:辅导员审核

   3月1日:学校审核并确定公布选拔名单

 (三)实习安排和要求

  1.实习期是5月底到来年5月,共12个月;

  2.实习学生须严格遵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实习生管理规定》,实习期间无假期,无考研假;

  3.统一安排住宿,学校将给予适当补贴。

 

 

 

                                                          临床学院

                                                       2013年2月21日 

 实习医院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