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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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临床学院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浏览次数:88

    为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先进学生,树立先进榜样,展现我院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按三全学院及学务部的要求,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

凡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专升本学生教学班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名列前茅(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15%以前)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学生基本素质与行为分A大于60分且实践与创新能力分C大于45分。

5.参加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并尽到志愿者义务,按要求参加志愿者活动。

6.凡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一)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二)上课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超过4次或有旷课行为者;
(三)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7.符合以上条件情况下,按照上一学年学生基本素质与行为分数+实践与创新能力分数进行排名。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班委会、团支部,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学校各职能部门任职的学生干部;

2.政治立场明确,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需对参评学年工作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述职)。

3.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30%以前)

4.凡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资格:
(一)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二)上课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超过4次或有旷课行为者;
(三)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四)学生干部任职未满一年者。

5.符合以上条件情况下,学生干部在小班内进行述职,由干部代表及随机抽取的小班同学代表(总人数不少于小班人数60%)进行民意测评,按测评分数进行排名。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班委会团结务实、坚强有力,班干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团结、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班同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参评学年内班级学生无违纪现象,各门课程不及格人(门)数累计不超过5人(门)。

(四)符合以上条件情况下,先进班集体评选按照全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后的分数进行排名。

三、评选程序

1. 成立临床学院评委会,名单如下:

组长: 徐超

副组长: 朱坤

成员: 各班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

由临床学院评委会负责本次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各大班成立评选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2.各大班对本次评选内容及细则进行详细讲解,符合条件学生以书面方式进行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每人限申请一项,优秀班集体由班长进行申请。

3.大班评选小组依据评选细则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评议,形成推荐名单,经过临床学院评委会审核后全院公示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学务部,进行全校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院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通过院报、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对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

五、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干部总数的5%;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学院班级总数的10%,临床学院按照班级量化细则进行名额分配。

六、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临床学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临床学院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