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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研专项奖励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6-08-17 浏览次数: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激励教职工研究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扩大学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教职工在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实行奖励,具体包括:项目立项奖、论文奖、成果奖、专利奖、专著奖及新药奖。第三条学校按年度列支科研奖励专项资金预算,以奖金或奖励科研经费的形式发放和下达,每年度核定奖励一次。第二章奖励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项目立项奖

对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为第一主持单位获得科研项目者给予奖励,同时要求项目团队成员至少50%应为三全学院专职专任教师。标准如下:

(一)国家级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重点、重大、优青、杰青、国际合作、联合等)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青年、一般、重点、重大、后期资助、单列学科等),从学校科研奖励专项资金中,按照到账项目经费额度的30%给予奖金奖励。

(二)省部级项目

国家部委或省级科研计划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自然基金、科技攻关以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从学校科研奖励专项资金中,按照到账项目经费额度的15%给予奖金奖励。

(三)地厅级(含市级)项目

在省级科研计划之外,由各厅局和地市的有关部门编制的科研计划项目,从学校科研奖励专项资金中,按照到账项目经费额度的10%给予奖金奖励。

(四)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从学校科研奖励专项资金中,按照到账项目经费额度的10%给予奖金奖励。

第五条论文奖

论文奖是指第一作者为学校教职工以及研究合作者,并且仅限第一署名单位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英文名:Sanquan College of Xinxiang Medical University)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标准如下:

论文类别

奖励标准(万元/篇)

《Nature》《Science》

100(其中个人奖金50万元,其余

以科研经费奖励)

SCI/SSCI 一级

10.0

SCI/SSCI 二级

6.5

SCI/SSCI 三级

4.0

SCI/SSCI 四级

2.5

SCI/SSCI 五级

1.5

SCI/SSCI 六级

1.0

A&HC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

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收录

3.0

EI、CSCD、CSSCI、CSCI收录

0.5

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

0.2

学院奖励一般CN期刊

0.05

注:1.奖励论文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汇编、通信、个案、报告、成果简介、会议文摘、科普宣传等;EI收录不包括会议文章;CSCD不包括扩展库期刊。

2.上述各种检索系统和期刊目录详见科技处网页。同一论文被不同类别检索系统收录,就高奖励,不重复计算。

3.论文原文与收录论文,只奖励一次,就高奖励,不重复计算。

4.以上论文奖励要求论文字数要2000字以上。

第六条成果奖

(一)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社会科学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星火奖、社会科学奖者,同时要求项目团队成员至少50%应为三全学院专职专任教师。奖励标准如下:

1. 自然科学类

单位:万元/项

奖项

国家级奖

省部级奖

厅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集体奖

100

50

30

15

5

2

1

0.5

 

2. 人文社科类

单位:万元/项

奖项

国家级奖

省部级奖

厅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集体奖

60

12

6

4

2

0.6

0.5

0.3

(二)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社会科学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星火奖、社会科学奖者,依获奖证书所列名次给予个人奖励。

单位:万元/人

名次

国家级奖

省部级奖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第1名

2.00

1.00

0.80

0.30

0.20

第2名

1.00

0.60

0.40

0.20

0.10

第3名

0.50

0.30

0.20

0.10

0.05

第七条专利奖

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为专利权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2万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0.25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0.13万元。专利内容相同又获得第二国专利者,奖金增加30%。

第八条专著奖

作者单位均需标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每部著作本人撰写需在5万字以上;每部译著本人翻译需在10万字以上;每部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单位:元/部

名次

 

名称

主编

副主编

编 委

(限三全学院专职专任教师)

第一名

第二名及其后

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

25000

15000

10000

5000

著  作、 译  著

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规划教材

5000

3000

2000

800

注:学术专著的界定要满足附件的条件。

第九条新药奖

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时项目团队成员至少50%为三全学院专职专任教师。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者奖励100万元;获国家二类新药证书者奖励10万元;获国家三类新药证书者奖励1万元;获国家四类新药证书者,奖励0.5万元。

第十条获得的专利、新药或其他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者,按学校科技成果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奖励程序

第十一条个人必须按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项目、论文、成果、专著、专利和新药等信息,各单位负责汇总审核后报送学校科研部。

第十二条学校科研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论文、成果、专著、专利和新药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报院务会审议,通过后核发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所有科研奖励必须冠有“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字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科研部备案。如果个人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第十四条论文有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时,奖金由通讯作者(限第一作者的导师或项目负责人)领取,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项目立项通知书。并列第一或多通讯作者的奖金由排名靠前者领取,再进行二次分配。

第十五条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的成果奖励,按补差的办法执行最高标准,不重复奖励。成果奖由项目负责人领取奖金,再根据项目组每位成员贡献度进行二次分配。

第十六条奖金系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代扣。

第十七条教职工要恪守学术道德,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一经查实,追回已得奖金;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

附件:1.学术专著概念解释说明

2.学院奖励一般CN期刊目录

附件1

学术专著概念解释说明

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著作。

1. 在学术著作版权页面上,有明确的“研究”性著作类标志。

2. 学术专著的作者原则上应为独著,或者为有限人员加盟的合著,合著的专著作者,人数不宜过多。

3. 专著的内容应与本人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具有明确的、连续一贯的研究方向。

4. 学术专著中涉及的主要研究内容在某学科研究领域具有前沿性,并能体现出作者强烈的问题意识。

5. 学术专著在形成的观点、运用的研究方法、得出的研究结论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多方面的创新之处。

6. 专著的核心内容必须是第一著者完成的研究工作,并已在核心期刊以上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7. 学术专著在所属的学科领域,一般都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8. 学校拟奖励的学术专著,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上述要素。贯以“编”、“编著”、“主编”、“编译”、“译著”等与上述界定的内涵不一致的其他类著作,均不属于学校奖励的“专著”范围。

附件2

学院奖励一般CN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

序号

期刊

1

生物学通报

2

农村经济与科技

3

生物信息学

4

法制与经济

5

高教论坛

6

社科纵横

7

法制与社会

8

广东化工

9

中国卫生法制

10

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报

11

中国老年学杂志

12

中国实用医药

13

中国医疗保险

14

山东外语教学

15

教育教学论坛

16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17

电影评介

18

牡丹江医学院学报

19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1

山东体育科技

22

新乡学院学报

23

运动

24

福建体育科技

25

全科护理

26

中华护理教育

27

护理实践与研究

28

等离子体科学和技术(英文版)

29

低温与超导

30

大学物理

31

大学物理实验

32

工程热物理学报

33

黑龙江医药

34

国际检验医学杂志

35

吉林医学

36

西北医学教育

37

中国医药指南

38

教育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