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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
发布时间:2016-08-17 浏览次数:37


新乡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科技创新,培养应用型科技人才,促进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转型提升,为学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更好地实现学校转型发展时期的科研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简称“培育项目”)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科技创新研究,强化应用开发研究,鼓励对策咨询研究,支持校企、校地合作,突出重点,择优资助,合同管理。

第三条培育项目资助学校在职在岗的青年教师开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研究等。每人在一个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资助不超过三次。

第四条培育项目实行学校、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

第五条科研部负责培育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培育项目每年申请一次,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第七条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项目组成员应当有科学合理的组合。每个项目组必须聘请一名学术水平较高、科学研究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项目研究指导专家。

第八条根据学校应用型科研转型提升的需要,选题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主动开展应用研究;结合地方企业需求开展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研究;结合地方特色进行的资源挖掘整理研究,以及为各级政府、行业提供咨询、决策研究;结合学科专业和地方企业特点,开发学生实训项目、产品中试研究等。

第九条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择优遴选,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部。

第三章评审与批准

第十条科研部负责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就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应用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进行评议。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立项项目。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遴选原则是: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思想作风过硬。

(二)主持完成过获得政府资助的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过横向科研项目。

(三)校内专家以教学科研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为主,担任职能部门中层及其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超过专家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根据申请项目的数量和特点,可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校外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原则上也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请学校合作发展单位的专家。

第十二条培育项目立项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科研部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示。科研部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对于弄虚作假、拉拢评审专家等情节严重的情况要报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项目,报院务会审核批准,由科研部负责立项项目的发布。

第四章项目资助数量和标准

第十四条培育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应用型或高水平基础研究项目,可根据情况每年资助10项左右;第二类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每年资助不少于3项。

第十五条项目资助标准

(一) 第一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3万元。

(二)第二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5万元。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资助方法

项目在批准立项时资助研究经费总额60%的经费,剩余40%在中期检查合格后资助。

第十七条项目经费管理

(一)经费报销需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审核。

(二)各项经费的比例及支出范围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三)科学研究基金的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科研业务费:包括测试、计算、分析费,国内调研和参加学术会议费,专家咨询费,资料费,印刷费,论文版面费,查新费,编辑出版费等。

2.实验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试剂、动物、标本采集、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费,实验费等。

第十八条项目结余经费的分配

(一)项目按计划内容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凭科研成果鉴定证书或其它有效结项(验收)材料和研究经费决算报告,经财务部审查盖章后,连同有关账目一同交至科研部,作为办理有关结余经费手续的依据。

(二)结余经费经科研部批准后,可直接转入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其它项目中继续使用。对暂无承担其它项目者,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报科研部,经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在一年内使用完毕。

第六章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培育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立项后按年度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研究完成后进行结题验收。

第二十条在科研部发布立项通知7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协议书》(附件1),以此作为研究工作的正式启动。

第二十一条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2)。完成研究任务的50%以上视为通过中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研究工作结束后,受资助人要接受结题验收,需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延长项目研究期限,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科研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项。延期考评最多不超过一年,逾期不结项者,视作未完成任务。

第二十四条项目在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如果调离学校,离校前应提交所有前期研究数据及交接物品等相关手续,并停止科研经费的使用,待重新确定项目负责人后,可按财务规定继续使用该经费。新老项目负责人交接手续时,需协商前期研究工作文章发表相关事务的署名等事项,提交科研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项目终止

(一)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由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撤销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

(二)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终止项目,并收回剩余全部经费。

(三)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未开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撤消该项目,并收回全部经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协议书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表

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1

项目编号: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协议书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起止时间:

填报时间:年月日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为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双方职责

甲方: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划拨研究经费、进行中期检查、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等。

乙方:完成项目申请书和本协议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校对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的有关规定要求,合理使用研究经费,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等。

二、研究起止时间

三、资助金额:元

四、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由科研部、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保留一份。

甲方: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所在单位: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研究内容(限500字)

 

 

二、研究方法(限300字)

 

 

三、项目计划进度及阶段性成果(限300字)

 

 

四、最终成果形式与数量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项目组其它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附件2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协议书编号


 


 


研究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计划进度A 提前完成B 按时完成C 已鉴定(验收)未完成计划进度A 延期完成B 延期鉴定C 计划中止原因: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计划执行情况:(1、研究计划要点及执行情况;2、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3、经费使用情况;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科研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纸张不够可另附页。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所在单位:

起止时间:

 

 

 

 

 

填报时间:年月日

一、报告正文

(一)研究计划要点及执行情况

(二)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设想

二、项目研究成果介绍

 

 

 

 

 

 

 

 

 

 

 

 

 

 

 

 

 

三、经费决算表(单位:元)

科目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金额

备注

(依据与说明)

1.研发设备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其它

 

 

 

合计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科研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四、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项目负责人承诺:我所承担的项目(编号:名称:

 

)结题报告内容填写实事求是,数据详实。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将标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资助”。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公章):

年月日

科研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