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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326

为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办高〔2019〕9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附件1),我校将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我校在读的本科生均可申报,项目主持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一、四、五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项目。(项目主持人在2020年6月前须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校生)鼓励学生团队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每位同学只能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有在研项目的团队成员不能再次申报或参与项目。

(二)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书院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企业导师担任指导教师。教师有指导的项目未结项不能再指导2019年项目。

(三)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各项目自学校评审通过校级立项即视为开始,研究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毕业期限,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和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二)2019年5月14日前,各有关书院和学院将初审合格项目的申报书(计划书)和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李超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63637268@qq.com。

请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或书院名称-2019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文件包含:创新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创业实践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和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学院或书院汇总表。项目申请书文件名:创新训练(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负责人姓名.doc。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立项结果将会公示,同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遴选工作。

四、项目管理

(一)学校按有关文件要求为立项项目划拨经费;中期检查时间为2019年11月,结项时间为2020年4月。

(二)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本科毕业前必须结题。

(三)相关学院、书院及指导教师要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国家财产损失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由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教务部负责解释。

五、项目验收

河南省教育厅将对 2018 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两年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在“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提交有关材料,并于 5 月 15 日前同时将纸质版结项材料(二份)报送至报送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李超老师处。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书院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老师和学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学生做好申报工作。

各学院和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单位积极动员老师指导学生认真搜集资料、科学预算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合理组织团队进行申报。

联系人:

教务部:石晓卫  张  鸽

学务部:刘  凯  李  超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学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