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0〕4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师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且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相关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不接受个人报送),请以“各单位名称+科研成果”命名,暂时以电子版形式于2020年4月10日之前发送至sqjwjg@163.com,逾期不再接受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