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其他条件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3日上午11:00前将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上报《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1份。每位申请人将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软皮平装,首页为支撑材料目录)各自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