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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2711

为确保各单位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应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设办公室安全员,统一管理办公室安全工作。

三、各单位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并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个人办公设备。

四、办公室如有存放仪器、仪表、档案资料及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五、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具体安全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六、办公室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办公室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并熟悉火警、自救、安全疏散等应急程序。

七、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特殊情况时,应与指定人员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如办公室更换门锁,应及时将备用钥匙交学校总务处。

八、各单位应安排好值班人员,负责开关门窗及电灯、空调、饮水机等,平时加强检查,有问题及时通知保卫处。每天下班最后离开者应自觉关好门窗和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九、室内发生失窃案件或火灾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十、院系安全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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