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6月26日上午,临床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专题研讨。临床学院党总支书记许红芝、院长路成吉、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本次学习旨在深化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和认识,确保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首先,许红芝作重点发言。她指出,严守工作纪律,是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要学纪知纪,养成纪律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挺纪在前,做到抓早抓小,加强警示教育,及时进行纠偏预防,党员干部要怀敬畏之心,常省自身之过。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干实事、求实效。临床学院党总支委员李瑞元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关内容。与会人员集体研讨、轮流发言。
诊断教研室党支部书记王淑贤在交流发言时强调,通过三次集中学习,同志们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危害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握紧纪律“戒尺”,上紧纪律“发条”,习惯在纪律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抓牢党纪学习教育,与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贯通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最后,许红芝做出总结,全体党员同志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知戒守纪,推动立本培廉,将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实践于行,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