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标准:
医学院校必须:
在整个课程计划中覆盖下列领域的内容:人文社会科学,特别强调思想道德修养、医学伦理、卫生
法律法规等内容。
自然科学。
发展标准:
医学院校应当:
将人文社会科学融入医学专业教学中,重视职业精神与素养的培养。调整并优化课程计划中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容和权重,以适应:
科学技术和临床医学发展。
社会和医疗卫生体系当前和未来的需求。
不断变化的人口和文化环境的需要。
【注释】
人文社会科学包括医学史、医学伦理、卫生法、医学心理、医学社会、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内容涵盖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医学院校教育目标的要求。鼓励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内容进行整合并融入专业课程教学。
自然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内容。(A 2.3.2)